我想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疑惑:实践中的安全,标准到底是什么?哪里有绝对的安全?所谓理智,一直理智又会有啥快乐?
1、安全哲学:当圈子遇上民法典
在1980年代左右,欧美一些国家的圈子爱好者和从业者被公权力迫害,常被当成暴力犯以伤害罪论处,现实生活中也常被找麻烦
1985年纽约法庭上,一桩普通的抚养权官司改写了圈子历史。当男方被爆出长期参与施虐游戏,陪审团集体倒吸冷气:”这种人能当父亲?”,从而被陪审团怀疑其有暴力倾向,导致他在自己孩子的抚养权案中败诉。
这个荒谬判决催生了著名的原则:安全、理智、知情同意。
意在给大众展现一个理性而克制的群体画像,从法律上和道德上将自己与潜在犯罪分子区分。
这个口号还是很成功的,不仅改变了当时主流舆论对于圈子这个小众群体的看法,也成了流行至今,圈里流传度最高的一个口号。

这个原则本质是种自我保护。但实践中总有人抱怨实践的时候全程保持清醒带来的困扰
我们都知道,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人背了喝凉水都会塞牙。
风险高到多高可以被认定为不安全,低到多低又可以被称之为安全呢?
ta有心脏病,我甚至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拿出实践工ta就兴奋地心跳加速,是否应该算作不安全?
ta有无数的实践经验,什么紧急情况大概率都能化解,那么ta玩的重度一点是否应该算作安全?
所以要在理智和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确保自己和对方的安全,本身就没有统一的标准
2、过山车悖论:在刺激与安全间走钢丝
于是有一部分人便提出了一项新的原则,名为风险告知原则。
这个原则强调的是,我不纠结于安全,而是把接下来发生事情可能带有的风险告知对方,尽到风险告知的义务,然后由对方去判断自己要不要去尝试。
就像去方特,欢乐谷玩过山车或者跳楼机下面会贴牌子: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不宜尝试。潜台词是心脏病脑血栓啥的有风险,你坐了可能会见上帝嘛,都是成年人了对不对,要对自己负责,我把风险告诉你了,你自己去决定坐不坐。
比如学生君,一个力大无穷的男人,他对被动说,我力气很大,我这一ban子下去你可能会死。被动满眼放光地说,听起来好刺激,死就死,你来吧。然后一ban子下去被动真被打死了。学生君告知风险了吗?告知了,那学生君就没有责任了吗?肯定不是。这最少也是个过失致人死亡罪。
英国”蛋碎案”堪称现实版黑色幽默。两位玩家在充分知情同意下进行踩踏游戏,让对方踩自己的那里,另一人说你确定?不会踩坏吧?那人还是执着要求,于是一踩,真坏了,最后因为“暴力伤害”被判4年半。告知风险了吗?告知了,对方同意吗?同意了,但没用,请坐牢。
法官判决时金句频出:”同意不能成为伤害许可证,就像你不能授权别人da断你的腿。”
这揭示了新原则(风险知情共识)的致命漏洞—云霄飞车贴了警示牌,不代表你就能把乘客甩出轨道。
而且时不时曝出的恶性案例对大家共同努力维系的群体形象是一个伤害。
3、实践指南:在安全区与毒圈间反复横跳
新手村法则:建议选择0器械接触项目
每个人的安全区可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从来没有尝试过实践,有的人有很充足的实践经验
主动告知被动实践中风险点的同时,被动也应该告诉主动自己有无心脏病之类的
再比如被动还可以告诉主动,不要对我做我们约定好之外的事,不然你可能有坐牢的风险。
然后在双方都知晓风险的前提下,再理智地、互相自愿同意地去摸索尝试。
我们过马路知道可能被车撞飞,所以会不断左右看一样,我们实践时也做好这样的应对。
4、终极拷问:当安全成为新型枷锁
真正的安全不是绝对零风险
实践没有安全感从来不是技术细节。本质是信任危机。当安全原则成为情感枷锁,或许该重温圈子的真谛,找到彼此呼吸的节奏。
据统计,使用安全词后依然翻车的主被中,83%的问题出在”不好意思叫停”。准备好坦诚相见的勇气很重要。
原则的本质是一种道德上的期望和约束。
站在不同的角度,很难说哪种原则是更正确的,只能说哪个原则是更适合哪种人的。在某个时代背景下我们也会如同1980年代的欧美那样高歌着一种原则,也许因为那是更zz正确的声音。
从群体的利益来看这无疑是正确的。
但我们实践的初心是愉悦,如果被束缚的太多,也会舍本逐末
具体的,还需要大家自行把控,不过话又说回来,按照常规实践一般不会出问题,出问题的大多数都是超出了常规玩法的范围,所以也无需担心太多,还是可以愉快玩耍的
